泉州市图书馆读者借阅须知
一、 借阅证类别
1. 押金100元借阅证,限借1-4册。
2. 押金200元借阅证,限借1-8册。
3. 押金500元借阅证,限借1-30册
以上借阅证,借期均为40天。
二、 图书外借
1.书刊外借时,读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涂画、污渍、损坏、缺页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须在办理手续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
2. 读者须爱护所借文献,造成遗失或损毁的,按《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3. 图书馆提醒读者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妥善利用外借文献。
三、图书续借
在图书未超期且未被其他读者预约时,方可办理续借。每册可续借两次,每次可续借20天。
1.可登录泉州市图书馆网站(www.qzlib.com.cn),点击“读者登录”,按读者登录说明进行操作。
2.关注泉州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图书馆“绑定借阅证”,用户名为借阅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8位出生年月日(例19880808)。 绑定成功后,点击“借阅/续借”。
四、图书预约
1.读者通过馆藏目录检索到图书后,如可借图书处于借出状态,则可进行预约。
2.预约图书到馆后在预约架上保留7天,读者需在保留天数内持自己的借阅证到馆办理外借手续。
3. 累计三次未及时借取预约书的读者,将被暂停预约权限半年。
五、退借阅证
1.读者退证须持本人借阅证、身份证、押金收据(证号以353003开头的借阅证没有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2.代办退证的,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退证人的借阅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3.退证前须还清书刊及图书污损、丢失赔偿金等。
4.借阅证至少使用3个月,3个月后若不再使用借阅证方可退证。
六、借阅证验证
借阅证五年须验证一次,验证免费。
七、借阅证挂失
1.借阅证丢失应及时挂失(挂失电话22989884,或68299662) .
2.挂失7天后方可补办。
3.借阅证补办后3个月内不能退证、补证
八、一卡通
借阅证在中心馆、少儿分馆、百姓书房、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等分馆通用。
部门服务电话:服务总台:22989884 期刊部:22777762 信息技术部:22795518 办公室:22284877
读者联系邮箱:qtckzxb@163.com
公交线路:乘1路、8路、14路、30路、34路、60路、61路、K1路、K7路、K8路、K301路、K508路、K606路、K607路、微1路到市图书馆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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