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广大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引导读者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及服务;同时,倡导文明、和谐的阅读和学习行为,泉州市图书馆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启用读者积分系统,并制定规则如下:
一、初始积分
新办理借阅证与原有借阅证均可享有初始读者积分300分。
二、积分奖励
1、每借1册(件)文献资源可增加读者积分1分。每天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 20分。借书每月增加积分最高限度为100分。
2、参加一般读者活动每场次增加5分(以签到为准)。每天增加读者活动类积分最高限度为15分。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增加10分(以签到为准,提前离开的不加分)。
4、向图书馆捐赠文献资料,每册增加5分。捐赠文献每年度增加积分最高限度为100分。
三、积分扣除
1、逾期归还文献资源按1册(件)1天扣除积分1分。每天超期最大扣除积分10分。
2、一般污损文献按每册(件)扣积分10分;严重损坏按1册(件)扣积分30分;文献遗失1册(件)扣除积分15分并按照相关制度缴纳相应的赔偿金。
3、报名参加读者活动,迟到、早退、请假均扣2分,无故未参加,扣积分5分。由于馆方原因未能如期举办的活动不扣分。
4、预约书超期未取,每册次扣除积分5分。
5、借阅证挂失补办每次扣除积分10分。
四、借阅证冻结与解冻
1、积分为零时,系统自动冻结借阅证,冻结时间为20天。到期解冻后读者初始化积分为10分。
2、借阅证解冻办法:
(1)20天后自动解冻借阅证;
(2)参加本馆活动获得10分以上的可提前解冻。
3、同一身份证读者退证,积分保留。
4、积分的增减不影响借阅证押金。
五、借阅证积分查询
可通过“泉州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我的图书馆-积分查询” 菜单栏查询。
六、奖励
图书馆每年将对读者积分进行统计,对积分排名高的读者将进行适当奖励。
部门服务电话:服务总台:22989884 期刊部:22777762 信息技术部:22795518 办公室:22284877
读者联系邮箱:qtckzxb@163.com
公交线路:乘1路、8路、14路、30路、34路、60路、61路、K1路、K7路、K8路、K301路、K508路、K606路、K607路、微1路到市图书馆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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