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根据文化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部署,利用“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平台”建立全国古籍普查基本数据库,建立古籍总台账。在古籍普查登记基础上,由省级古籍保护中心组织本地区各古籍收藏单位编纂出版馆藏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形成《全国古籍普查登记目录》。为此,国家中心统一发布了《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方案》。
2012年2月27日,福建省文化厅也下发了《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省中心即按照这一精神与部署,要求全省各古籍收藏单位认真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
迄今为止,从各地的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和著录/编目数据质量等方面来看,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问题,现予综合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推进情况:进展不一
我省各主要古籍收藏单位基本已经开通并实现了在全国古籍普查平台上著录古籍数据的条件,因此,可以由“平台”来综览全省古籍普查登记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全省普查登记工作的动态管理与实时掌控。
从全省的普查登记数据量来看,截止于12月13日,全省已著录的古籍总量已达24809条,但是,细究之下,各单位的进度不一,其中省图书馆的著录登记总量最多,达到了8989条,其次是福建师大图书馆,其总数为3915条,基本情况有如下表所列示:
福建省各主要古籍收藏单位已著录数据
序号
单位
已有数据量
备注
2001
福建省图书馆
8989
2002
厦门市图书馆
1103
2003
泉州市图书馆
1668
2004
漳州市图书馆
12
2006
莆田市图书馆
1022
2007
仙游县图书馆
346
2009
惠安县图书馆
791
2010
厦门市同安区图书馆
947
2011
福安市图书馆
285
2012
建瓯市图书馆
1126
2013
浦城县图书馆
3442
2015
福州市图书馆
65
2018
三明市图书馆
13
2028
南平市图书馆
80
2029
建阳市图书馆
18
2033
宁德市蕉城区图书馆
305
2035
古田县图书馆
93
2041
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
3915
2042
厦门大学图书馆
155
自建服务器
2045
福建农大图书馆(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
241
2052
福州大学图书馆
36
综上,平台上著录数据达到1000条以上的还有浦城县图书馆(3442条)、泉州市图书馆(1668条),其余古籍收藏单位则在1000条以下;从已经开展普查登记的收藏单位/机构来看,公共馆序列各单位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较好,高校体系中以福建师大图书馆较为突出,其余各院校则较为滞后,还有民宗系统的藏经楼(阁),甚至还没有进行著录登记。
总体进展情况不容乐观!
二、著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已有的著录数据上来看,各单位的著录质量可谓参差不齐,尽管有统一的规范与标准,并且也都先后经过了各级古籍普查相关业务的培训,但是,各单位、尤其是县市一级的古籍收藏单位,其古籍业务人员严重缺乏、参与人员的古籍基础知识较薄弱,短时间的培训与学习,无法从根本上扭转这一情势——古籍人才的培养,从入门到熟练掌握,并能够正确/准确地进行登记著录,确实是非一朝一夕之功!
主要质量问题:
(1)许多单位的古籍分类不健全,甚至还有部分单位的古籍未经整理和分编。
(2)题名卷数不正确、不全面。许多单位不能正确使用已有的工具书和计算机联网检索,甚而没有配备著录所需的工具书,因此,在古籍的题名卷数上出现了漏题、卷数不完整的情况,如:诸子奇赏五十一卷 [正确题名应为:诸子奇赏前集五十一卷后集六十卷],等等,不能全面揭示题名卷数的著录数据。
(3)著者错误,或是遗漏,以及著者年代误判。例如:“刘宋”,不确,现平台规范为“南朝宋”;(清)傅燮调(“调”应为“詷”)——古文字功底欠佳;著者或登记为“藩县吴”,显然是对中国古代职官不清楚,文史知识欠缺……
(4)版本判定有误:这是普遍存在的情况,误判、误订的情形,不外有三:
① 刊刻时间与版印时间错误:明崇祯刻清修本——登记作“明崇祯刻本”,未能详细勘验书本;
② 刊刻责任人/单位不对:清闽县陈氏抄本——误作:清福州陈氏抄本;
③ 版印情况错误,如排印本分不清木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还是铅印本;影印本误判为刻本……等等情形,不一而足。
这些情况的出现,表明著录人员缺乏基本的古籍常识,对中国传统文化亦不甚了解——古籍著录及编目,实际上是从事一项综合的学术研究,而不仅仅是对于藏书进行草编、照抄书目,或是断章取义和望文生义!
究言之:古籍业务专才的断档与匮乏,是导致我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整体进度受影响的主要原因。而这样的情形,也绝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古籍人才的培养,尚需在实践中锻炼与提高,培养周期较长,即便是长期工作,还有悟性、能力和融贯运用的问题,这也是导致许多人虽然长年从事古籍整理工作、但其业务能力/水平却没有丝毫进步的境况——缺乏系统的学习,基本功不扎实,知识结构不完善,再就是其个人缺乏业务精进的动力。
三、我省古籍编目存在的问题与应对解决方案
就我省目前古籍编目的情况而言,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早期建立的卡片式目录;二是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建立的MARC编目数据。
㈠ 问题或错误
由于省图书馆在古籍研究和编目情况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以省图书馆为例进行说明:
1、省图书馆曾于1965年编纂有《福建省图书馆善本书目》(第一辑),其后则为卡片式目录。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目前仅有这两种目录形式。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以来,也曾尝试建立MARC电子档,但实际上也仅仅尝试性地著录了数百条数据,主要是以地方文献目录为对象,其中还包括了家族谱、民国文献及1996年的出版物和非公出版物,并非完整的古籍MARC数据体系。再将这部分古籍MARC数据导入古籍普查平台之际,发生了诸多错误,如一条MARC数据导入平台,结果产生十数条乃至数十条平台数据,显然是两种平台的操作系统数据对应/对接问题未能有效解决;MARC数据没有要求全部使用通用与规范的繁体字,导致在数据导入平台后需要手工加以修正,延时、费力,且不易操控;人为设置繁简字转换程序,则易出现不规范、不符合实际的字体,如“萬曆”变成了“萬歷”,“乾”与“幹”字不分,等等,舛误极多,这在今天的古籍普查与编目业务规范上来看,都是较严重的错误。
2、《福建省图书馆善本书目》(第一辑)的编纂时间较早,也存在着许多不符合当下的《规范》和《标准》之情形,诸如题名卷数、著者、版本,甚至是索书号等,都不同程度存在不准确、不完善,甚而是错误的情况,如:
① 丁4.2/6赌棋山庄词稿一卷
不完整,应当为:赌棋山庄词稿一卷杂抄一卷——题名不完整,不看全书,只看局部(卷端),颇为片面;
② 丁3.1/8古文苑注二十一卷(宋)章樵撰
理解错误导致题名错误,应当是:古文苑二十一卷(宋)章樵注;
③ 丁2.6/34未轩文集十二卷附录一卷/明嘉靖三十四年刻本
本次普查校验后,其正书名当为:未轩文集十二卷补遗二卷;版本则应为:明嘉靖三十四年刻清重修本,实因书中行文镌字多有避清代帝讳,而原著录者明显是以序文定版本。
再如:丁2.6/35未轩文集十二卷附录一卷/清雍正修补明嘉靖刻本,经本次查勘后,判定此本应为:民国十七年(1928)影印本(据明嘉靖三十四年刻清修本影印),此书著录的错误最为典型。
④ 著者。著者错误著录的情形,也不少见,如[甲9.2/11读说文解字小笺二十卷(清)钱大昕撰 旧抄本],正确的著录应当是【读说文解字小笺二十卷(清)梁运昌纂 清光绪二十八年谢章铤抄本】——显然,以往的目录数据存在着较多的错误,如今都需要根据现有的著录《规范》和《标准》来逐一予以校正和完善。
⑤ 丛书的零种。许多古籍、尤其是清中后期的古籍,是属于某丛书的,在著录上就需要予以揭示,如“…刻十三经注疏本”、“…刻一斋集本”等等。但以往却并未完全予以揭示,而未将丛书的主从关系揭示出来,这在当下所从事的全面普查著录中是必须予以揭示的。
因此,古籍普查工作必须随时翻检《中国丛书综录》进行比照著录,费时又费工。
3、索书号
一书只有一个索书号,这是编目原则,但是以往却常常采用了同一版本的书只用一个索书号,这就导致今天在平台上著录出现了“合函/合册”的现象,而古籍的合函/合册却是另一个概念,这就给今天的著录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因此有必要查询索书号,并予以细化和标识,以区分每一部书——这项工作只能由有经验的编目员来做,新手或外行则无法胜任:需要重新给号,又要避免重复,还要根据我馆原有分类组织的原则进行编列,需要做许多过细的工作,否则极易造成新的混乱。
再就是以往的分类经由几代人之手,存在着不少将不同的书共用一个索书号的现象,这种错误就需要随时发现予以纠正,及时地重新编号,方才可以进入下一步操作程序,这又是一项繁复的查询、编序工作——恰恰需要老编目员进行指导和操作,新手与外行则因不了解程序而无法编列索书号:特别是既有传统的四部分类法,又有十分法等多种分类法共存的单位,老编目员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
㈡ 问题具有普遍性
以上编目所存在的问题在我省是具有普遍性,各家书目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加之县市级收藏单位的业务基础已经是很薄弱,这一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也就意味着已有的古籍编目数据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不标准的情形,而用这些不规范、不标准的旧数据来编纂目录,难免“整旧如旧”,与当下国家颁布的标准背道而驰。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单位已经表明要沿用以往的数据,而不按照部颁《标准》进行规范化的整理,如XX大学图书馆,这些单位的数据或将不可完全采信,这肯定会影响到今后全省进行古籍统编的质量。而一部分县级图书馆虽然努力在著录数据,但从已有的数据来看,其编目质量堪忧,显然是缺乏高素质的人员而在“应付”着操作,毕竟许多县级馆人手紧张、一人身兼多职,其质量自然是无法保障的,即便是参加了短期的培训学习,终归于事无补——不具备古籍业务知识与素养,参加培训则一如休假和消闲。
此外,还有部分单位的古籍仍处于封存状态,迄今为止尚未编目整理,将在今后其工作人员经过规范化培训后,进而以最新规范和标准建立起符合要求的最新编目体系,譬如华侨大学图书馆,值得期许,但短期内则较难寄予厚望。
要之:古籍研究和整理显然是一门专学,著录与编目工作仅仅是其一种外在表象,缺乏深厚积蕴及人才储备的单位或机构,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业务上的窘况。拔苗助长无济于事,强制力也不是营养剂,从现实出发,以著录、编目为牵引力,带动一批新人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练习、巩固和提高,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以往滞后的局面,这都需要时间,是客观的必然。
㈢ 解决方法刍探
1. 增长率的量化分析
即便是省图书馆,在已经完成的8989条数据中,同样还存在着上述各种的舛误,稍加以分析,可以由前1000条数据为界,分为早期、中期与近期三个阶段。
早期约为2007年至2011年,基本上属于学习、摸索、适应阶段,主要业务骨干都不断参加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学成回来后再用实际著录工作来巩固、提高,逐步掌握各项规则要领。这部分已著录的数据,尚需认真审核,以进一步完善。
1000-3000条数据间,由于人员变动,以及新进的应届生员补充到了古籍部门的相应岗位,期间所著录的数据就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老业务员的著录日渐精进,但新人的“实习”数据则明显不完整、不规范,尽管适时地予以纠正,但大多仅限于关键节点的审校,加之各人对相关《规范》与《标准》的理解不一致,有部分数据存在着偏颇;同时,导入了少数MARC数据,连同1912年以后的地方文献数据也一并导入平台,以及所谓“线装书”的数据亦一并进入平台,导致平台成为普通数据库,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沟通来对待这部分数据,在省中心/图书馆领导的协调下,大家的意见逐步趋于一致:坚持古籍普查以1912年为断代分水岭,删除1912年之后的所有导入数据。
在平台删除有关数据后,新著录的数据即补填上原来占据的普查序号,这也导致平台的普查序列号无法按照经史子集丛的自然排列进行编列,更因之新人的实习、联系,各取所需,再就是省图分库存藏管理,现有的已著录数据出现了跳跃式排列,即经史子集丛混编、丛杂著录,迄今已难以改换。
3000条及以上的数据量,其取得时间则明显快于前3000条,一是人员基本已接受了有关培训,著录工作经过实践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同时,一改以往全套著录而为必备项字段的草著,因而整体上出现了数据量快速增长的表象,特别是2012年3月份以后,月均增加量为1000-1200条,基本符合预期。
显而易见,数据量的增长,一定是通过初期的茫然与困惑,渐由熟悉著录规则并初步掌握著录要领之后,才会出现量能稳定增长的!
2. 著录/编目人员的业务能力提振
在1000条上下期间(约2009年),该馆也逐渐补充了新人——院校硕士研究生,但却是分期、分批地补入,这与古籍普查工作需要集中投入、集中优势兵力进行工作的要求不符;前后期进入的人员,由于在校研读的方向不同,业务素质也明显存在的差异,相较而言,古典文献学的生员在对古籍与著录业务的理解和操作方面,都占有优势,较快进入角色,独立完成工作也较好,著录质量亦相对地较好些。
老业务员在此间可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这对于新手了解以往编目历史、著录要求的渐变、古籍存藏方式等都有较大的帮助。但是,不可否认的也存在有老著录员/编目员固执己见、接收新知识较慢、应用不全面等弊端,以至于出现诸多争议、反复探讨以求达成一致意见,走过了一段曲折的路子——这也是难以避免的,需要予以正视!
3. 著录/编目参鉴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各地普遍反映且迫切需求的就是需要一套可资为参照的有效数据,而就实际情况来看,古籍编目得到普遍认可的,仅有《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和《中国丛书综录》,以及近期逐渐推出的《中国古籍总目》,但许多古籍收藏单位都没有购备,因此无法进行有效的比照著录。
还有就是网络化信息查询,目前已有“中国国家图书馆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与“上海图书馆网络自动化检索系统”可供查找,但在没有书影的情况下,一些古文献专业语言难以释读,特别是对古文献基础较差、编目经验欠缺的著录员而言,基本上无法有效利用。同时,这些网络信息资源也处于实时更新的状态,并且还存在着一定的错误,甚而还有不同意见却共同呈现于数据库的情状,如此,即便是有经验的著录员,也需要运用相关知识进行反复校验后,尤其是目验原书进行勘查,方可进行比照著录,如:清耑斋抄本,显然这是一条错误的版本著录数据,因为耑斋为沈祖牟的室名,而沈氏则显系民国时期福州人士。
有鉴于此,各普查责任单位有必要及时配备上述古籍书目,这样可以初步满足与解决工作中基本的查询需求。
4. 古籍普查应实现工作的常态化
就省内目前存在的情况而言,普遍有临时性的突击著录现象,而不是将古籍普查工作常态化,将古籍普查著录工作作为基础业务来抓、来建设。
这种认识与做法,其结果就是导致各地普查登记工作进展不一、著录员/编目员的思维总是处于割裂的状态,不能够一以贯之地进行有效工作,长期这样“应付”,即便有配置,其古籍普查队伍也难以建成,建成了也不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因为古籍业务能力就是需要靠长期时间积累而练就的,断断续续势必造成点点滴滴,其学识与见识也就片面而促狭,无法应对高标准、高要求的国家课题,这就是目前我省所存在的带有共性的问题——思想不统一,步调不一致,数据高低参差,而这一问题的症结,就是各系统、各单位领导的主观认识问题,这个问题困扰已久,倘若不予以妥善解决,就短、中期来看,都难言乐观!
5. 古籍普查暨编目工作是大型国家级的研究课题
古籍普查暨编目工作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在实际著录工作中,需要进行关于人事物各方面的考证、校勘,其目录组织与版本考订,涉及到的学科涵盖了人文、历史、地理、名物典章制度等许多方面,最基本的还有古汉语的释读与应用,以及汉语拼音的规范化著录等等,倘若著录员/编目员没有深厚的文史学功底,而仅靠单一学科的知识来应对,显然是无济于事,也是无能为力的!
很多单位、许多人都认为这仅仅是一项工作任务,因此在认识上仅仅停留在布置任务、完成任务的层面上,而在学术准备方面则相对草率,诸如随便调配一名或几名工作人员来“抄抄写写”、照猫画虎地进行所谓的“著录”,在既缺乏应有的工具书情况下,也不认真听取业内人士的意见,仓促而又草率的进行著录与编目,“成果”可想而知:不仅不能达到目标,而且还会在业界树立一个典型——滥竽充数,胡编乱造!
这样的事例在以往都引起了业内的非议,即便如省图书馆,也有一些著录数据被“典型”,如《福建省图书馆善本书目》(第一辑)已编书目:
①甲9.2/32四声篇海十五卷(金)韩孝彦撰
②甲9.3/5.2五音集韵十五卷(金)韩道昭撰
③甲9.3/7 经史正音切韵指南一卷(元)刘鉴撰
④甲9.3/(无号)篇韵贯珠集一卷(明)释真空撰
而此所谓的“四部”书,其实应为一部书,其完整题名卷数当为:
大明万历己丑重刊改併五音类聚四声篇十五卷五音集韵十五卷(金)韩道昭撰 经史正音切韵指南一卷(元)刘鉴撰 新编篇韵贯珠集一卷(明)释真空撰
根据迄今为止省图书馆的普查登记著录实践,其“善本书目”绝大多数的书目都需要重新审阅,必须要根据最新的研究成果与标准著录予以纠正和刊误,进行规范化著录。
据全省调研的情况而言,各地也都存在着这种著录问题,许多地方的古籍版本都是经由当地“老先生”鉴定的,其组成多为中学语文教师,就判定古籍版本时间一个方面来看,就存在着“就高”的形而上鉴定法,即选取一书序跋文中最早的落款时间来定此书的版本刊刻时间;现在的许多单位,从业人员多为新生代生员,基本上没有业务工作所必须的古文献专业人员,对文献学知识也了无所知,不敢也不能进行版籍的校勘工作,只能遵循前人的著录,即便是在普查登记工作之中,也是生搬旧数据,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全省古籍版本鉴定的培训,至少让各单位现有从事著录的编目员掌握、利用各规范古籍书目进行登录,以确保全省的编目质量。否则,以现有的旧数据进行统编,其后果就会是新瓶装旧酒,其编目“成果”自然也就会成为不规范著录的反面教材!
省图书馆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意识,同时也认识到古籍编目也是一门大型的国家级研究课题,因此从新生员上岗之际就严格要求学习与掌握的《规范》和《标准》,纠正旧的著录习惯,包括题名卷数、著者、版本、存缺卷、书影采集、破损定级等,并通过大量的实际著录工作来强化这种要求,迄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数据也在逐步规范。
迄今福建省图书馆的做法和经验,也得到了福建师大图书馆的认可,这两家单位的古籍藏量与编目数量,可谓为全省的核心,因此,加强两家单位的合作与经验交流,进而在实际工作中影响全省各单位的编目工作,乃至于传导入全省业务工作的培训之中,是今后亟需加强的一项工作。
同时,这两家单位的编目数据已经为全省各单位所认同,已有不少单位在套录他们的数据,因此,继续保持和加强其著录数据的质量管控,就是非常关键的一个举措,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他们的著录/编目质量只有继续强化,严格要求,而不能削弱与降低,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完成任务与否的问题,而是作为全省业务指导核心单位所应承当的责任。
四、我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阶段性成绩
截止8月底,全省只有福建省图书馆完成了《馆藏古籍普查登记书目》(第一辑)的工作,共计完成7262条,剔除外国版籍、民国书本,以及不合格数据,编目数量为7117条目,已上交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此外,迄今另有莆田市图书馆、仙游县图书馆、泉州市图书馆、建瓯市图书馆、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五家单位全部完成了各自的普查登记工作,已自平台导出数据,正在进行编校工作。
福建师大图书馆也正在加紧普查登记工作,有望在2013年初完成该馆《馆藏古籍普查登记书目》(第一辑)的任务,浦城县图书馆尚余不足千部的古籍,但以往分编不到位,正在加紧注册清点工作,编录索书号和财产号,然后继续进行平台著录,预计明年中可以完成全部馆藏古籍的普查登记任务。
它如福州市图书馆、连城县图书馆等馆藏量少(100~300部)的单位,尽管其也能顺利完成馆藏古籍的普查登记任务,但由于其编目数量有限,不具有考察分析的价值,需候同一地区各单位共组地区性联合编目,故不在此详加赘述。
五、2013年我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计划
1、继续完善福建省古籍保护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机构作用
一方面,定时召开厅际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古籍保护专项工作,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则要积极发挥古籍保护专家、学者的作用,为建立科学、标准的古籍保护规范和运作机制提供严谨的学术建议和建设意见。
及时组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古籍保护工作的咨询、论证、评审和专业指导,根据国办公、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应组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请各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本系统的古籍鉴定与保护专家推荐人选,尽快组建专家委员会,聘任有关专家进行珍贵古籍的定级审核和普查咨询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古籍修复、保护、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我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高效的组织协调机构和高素质的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省古籍保护中心就可以正常开展《福建省珍贵古籍名录》和“福建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审,以及全省古籍保护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选与表彰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古籍保护工作迈向新的历史阶段。
2、开展培训工作,培养高素质古籍保护工作队伍
拟开办“福建省古籍普查登记与编目工作培训班”等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和业务实践,纠正不规范的著录和编目,培养各单位的专业骨干,确保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的业务工作进程。
3、依托全国古籍普查平台系统,在全省范围内拓展古籍普查工作
目前省古籍保护中心依托福建省图书馆安装了“全国古籍普查平台系统”福建服务器,我省大部分古籍收藏单位都已经开通了古籍普查平台系统,并通过普查平台向省中心提交普查数据。
同时,根据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部署,以及普查工作安排与实际需要,省中心继续加强对古籍普查工作的专业指导,对提交的古籍普查登记书目(包括纸本到电子表格),省中心都将进行认真的审核,严把质量关。
4、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工作
省古籍保护中心在省文化厅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全省古籍收藏单位开展申报工作。近四年来,已组织开展了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第五批申报工作也于2012年完成,并已上报至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同时,从现在开始,就已经在在筹划第六批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工作,遴选符合申报要求的馆藏古籍。与此同时,借助申报工作,积极推动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继续深入开展。
5、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古籍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
必要的资金扶持和经费保障,是保障古籍保护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省中心将根据资金到位的情况,结合古籍普查情况的进展状况,对基层图书馆进行适当的资金扶持,如采用古籍保护补助的方式,重点对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福建省珍贵古籍名录》的收藏单位、被评为国家和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积极开展古籍普查登记暨编目工作的图书馆进行专项资金扶持,在此基础上,还将根据我省古籍的定级情况,拟订古籍的分级保护计划。
6、奖掖先进,助力古籍普查登记工作
对完成任务及时、编目质量好的单位与个人,省中心将进行必要的奖励,以资鼓励,同时这也是在全省范畴内树立典型,促进我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深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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